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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成为全体民警学习的标杆——我市“汪勇式集体”、“汪勇式个人”等受表彰
2015年11月26日  

 

本报讯(记者高瑞) 1124日上午9时,“汪勇式集体”和“汪勇式个人”表彰大会在文化艺术中心礼堂举行。荣获“最美警察家庭”、“最美警嫂”、“汪勇式集体”、“汪勇式个人”及“十佳女警”的民警和集体受到表彰。  

为了弘扬真善美,激发正能量,进一步挖掘广大警嫂和警察家庭的感人事迹,树立广大民警的良好形象,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妇联研究,决定授予我市公安机关一些“汪勇式集体”、“汪勇式个人”、“最美警察家庭”、“最美警嫂”和“十佳女警”荣誉称号。此次被表彰的个人和集体都是通过基层推荐和网络投票公开评选出来的,也是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表彰大会上,宝塔分局特警大队、子长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甘泉县公安局劳山派出所、志丹县公安局旦八派出所、延长县公安局黑家堡派出所、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社区警务中队被记集体三等功,并获得“汪勇式集体”荣誉称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宜川中队指导员束鹏飞、宝塔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加军等十人荣获“汪勇式个人”,并被授予“宝塔山下忠诚卫士”荣誉称号,记个人三等功;宝塔分局冯磊安、子长县公安局薛晓斌等十个家庭获“最美警察家庭”称号;宝塔分局桥沟派出所民警李念钰的妻子陈海琴、反恐支队民警李剑的妻子杨帆等十名警嫂获“最美警嫂”;延川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苗媛等“十佳女警”获妇联授予的“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并记个人三等功。  

汪勇,现为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副所长、咸东社区民警。在他的努力下,其所负责的咸东社区连续5年未发生一起重特大治安案件,5个小区实现了“零发案”,成为韩森寨地区发案率最低的社区之一。汪勇同志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三秦楷模”等荣誉称号,并荣获公安部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  

http://www.yanan.gov.cn/info/1278/1766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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