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改幸同志,男,1972年3月1日出生,生前系延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1994年7月进入延川县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9月26日在上班途中因病不幸去世,年仅44岁。
刘改幸同志工作22年来,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以高尚的职业品格、娴熟的业务能力、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先后被中共延川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和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共延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市委政法委、市中院评为全市清理积案先进个人。刘改幸同志是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是全市党员干部学习的楷模。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向刘改幸同志学习的活动。
一要学习他对党忠诚、不忘初心,视人民利益为根本的公仆情怀。刘改幸同志心中充满对党和人民群众的感情,他时常告诫自己和同事,“执行案件无小案,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执行一位残疾当事人的经济案件,他数次到宾馆、家中寻找,最后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费尽周折找到被执行人,耐心说服教育后,被执行人终于将钱款归还当事人。学习刘改幸同志,就要像他那样牢记党的宗旨,立足本职,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要学习他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既公平正义又有人文关怀的职业操守。他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在办案上,工作中既严格执法,又讲究方式方法,善于化解矛盾。在执行延川某公司偿还债务的案件中,他没有因为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债务就简单地处置公司资产,而是鼓励企业调整经营思路,并协调双方将债务分期偿还。最终,企业经营改善后还清了债务,得以“绝处逢生”。这次执行让双方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更体会到了法官的关心和温暖。学习刘改幸同志,就要像他那样,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执法,人性化服务,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关怀温暖。
三要学习他勤勉敬业、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敬业精神。刘改幸同志参加工作后,从执行员、助理审判员到执行局局长,一干就是19年。在19年的执行工作生涯中,他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700余件,执结标的达2200余万元,化解执行信访300余人次;刘改幸同志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身体每况愈下。2016年6月30日,刘改幸同志突发心肌梗塞,住院治疗病情稍有好转,他就毅然带病出院,继续奋战在工作岗位上。因公殉职当日,他还召开了全局干警会议,对每名办案人员手中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中午上班途中,突发心肌梗死,不幸去世。学习刘改幸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始终满怀对事业的无限热爱,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埋头苦干、坚韧不拔,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四要学习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优良作风。在司法改革中,刘改幸同志通过了员额法官入额考试,但在有限的名额面前,他没有考虑个人荣誉和利益,把机会让给了其他同志。刘改幸同志去世后,单位和其家属整理他的办公室物品,发现的只有荣誉证书、案卷和治病的药物;他家中没有像样的家具,尚欠20余万元外债。学习刘改幸同志,就要像他那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严于律己、甘于清贫,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向刘改幸同志学习活动,把开展向刘改幸同志学习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学典型事迹、创先进业绩的浓厚氛围,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进一步宣传刘改幸同志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其精神内涵和典型意义,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刘改幸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以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不畏艰难的勇气,投入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去,为推动延安转型发展、追赶超越作出积极贡献。
http://www.yanews.cn/2016/1122/23866.shtml